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8:53: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中受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为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来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例如,如果2024年1月19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5%,则受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为14%(3.5% × 4)。
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借条中,双方应明确约定借款的利率,包括年利率或月利率,并说明利息的计算方式,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综上所述,借条中约定的利率应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建议借款双方在签订借条时,明确约定利率并符合法律规定,以确保借款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