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8:00:53
增值税可以抵扣的项目包括: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包括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确保所有进项税额的抵扣都符合相关税法规定,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