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16:02:24
根据最新的信息,江西省关于小产假的规定如下:
如果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她应该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的产假。
如果女职工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她可以享受42天的产假。
以上规定是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来执行的。请您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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