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23:14:24
交通违法的追诉时效期限一般为 二年,即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这一规定适用于大多数行政处罚案件,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则追诉时效期限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此外,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已被行政机关发现,但违法行为人在二年内未被查获或者违法行为人故意逃避行政处罚在二年后被行政机关查获,仍应当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其追究时效为六个月,即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交通违法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追究责任。但若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追究时效可延长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