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1:00:05
婚前单身证明应该在 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2张二寸照片。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工作人员会准备一份草拟表格,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信息。
民政局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确认无误后即可办理单身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政部的新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因此,在办理单身证明时,建议先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