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4:33:52
进行房产过户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房产证原件和 土地证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如果适用)。
转入方身份证原件(如果适用)。
未婚者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体现未婚状态。
已婚者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原件,有未成年孩子时还需提供孩子的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原件。
离婚者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原件,或判决书和送达回证,或调解书和生效证明。
丧偶者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配偶的死亡证明或销户证明原件。
现役军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原价和同一人证明(身份证号与军官证号为同一人),未婚者还需提供未婚证明。
房屋买卖合同,详细列明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房地产评估报告,用于评估房产价值。
房屋测绘图纸和 房屋查档证明,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过户申请表和保证书,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买卖双方需如实填写。
委托书及公证书(如果有一方不能亲自到场)。
完税证明,例如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例如单位购买私房时需要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上述材料,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便顺利完成房产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