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随迁需要哪些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50:23    

随迁所需的手续根据随迁人员的不同类型(夫妻、老人、子女)和具体情况(如是否携带未成年子女、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手续清单:

夫妻随迁入户

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 ,并提供以下材料:

结婚证

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

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申请人属非农业(居民)户口的,提供户口所在地镇或街道办事处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

携带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子女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

老人随子女入户

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老人及其全部子女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老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老人或被投靠人的房产证明

子女随父母入户

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

父母结婚证和身份证

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父或母迁入时的批准证明材料

超过18周岁但未满20周岁的成年子女,须提交仍在普通中学阶段就读的在校证明

一般程序

提出申请:

当事人必须先向户口迁入地的所属公安局领取并填写《户口准迁审批表》。

提交材料:

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房屋产权证等,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办理迁移证件: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申报迁入登记:

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其他特殊情况

无迁移证件的公民:可以凭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证件、护照或入境证件、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等

超生情况:如果户内未发生过超生事实,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确保手续齐全、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