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4:28:35
国有林场的管理归属如下: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林场管理工作。
跨地(市)、县(市、区)的国有林场,由所跨地区共同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家林业局对全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024年,部分省区已经将林业和草原局与自然资源局合并,因此国有林场可能归属于改革后的自然资源局或林业和草原局管理。
国有林场有的叫森林经营所、有的叫治沙站、有的叫林场等,它们通常是事业单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
综上所述,国有林场的管理主要归属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具体管理责任根据林场的地理位置和行政级别由相应的林业主管部门承担。在机构改革中,部分国有林场可能归属于自然资源局或林业和草原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