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13:52:24
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一般不得少于 5天,但具体天数可能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有所不同。以下是相关法规的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如果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甚至可以要求供应商在一两天内完成领购手续。
对于被邀请的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领购招标文件且招标人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少于5天或五个工作日的情况,招标人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提供招标文件,而应延长发售时间。
综上所述,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一般不少于5天,但具体天数可能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有所不同。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明确发售期的要求,并及时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保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招标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