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7:55:14
丧失担保能力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若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了保证期间,该期间届满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失效。
若债权人与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如果主合同无效,那么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也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担保人,因为他们的行为能力和法律地位不具备担保的资格。
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国家机关(除非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也不得作为保证人。
担保人自身若失去还款能力,例如因为经济来源中断或债务负担过重,将无法履行担保责任。
若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章程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综上所述,丧失担保能力可以通过担保期限届满、主合同无效、担保主体无效、失去还款能力以及公司担保需决议等方式。了解这些情况有助于相关当事人更好地管理担保责任和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