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12:53:24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可能由于侦缉机关未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或者案件本身缺乏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指控。
可能因为目击证人或调查人员未能提供确凿证据,例如在犯罪现场没有拍照或录像,或者物证不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但举证过程需要合理加工,如整理录音证据的文字稿,并将录音文件存放在光盘或U盘里,以便提交给法院。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对单一证据从证据的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有些案件可能确实没有发生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嫌疑人所为,例如佘祥林案和聂树斌案。
由于证据是判定被告人有罪与否的关键,没有充分确凿的证据通常会导致被告人被宣判无罪。这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