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20:14:58
青岛失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学历证明、人事档案(视具体情况而定)。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若干张。
对于新成长劳动者、"农转非"人员、外地迁入人员和其他社会闲散人员,还需携带《职业资格证书》或被征地证明等。
对于就业转失业人员,需要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青岛市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到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相关证件和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若《失业证》需要迁街,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并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失业人员持《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失业证》。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青岛失业证的办理。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选择离您最近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