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8:31:22
工程预付款的预付时间如下: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 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 7天内预付工程款。
如果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 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 14天后停止施工。
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这些规定确保了工程预付款的及时支付,以便承包人能够按时进场施工,从而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建议在实际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应明确约定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避免后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