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10:33:23
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 三十日。此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因此,太原市的婚假天数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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