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6:09:54
竞争性谈判的时间要求如下:
发售期限没有明确规定
递交投标文件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澄清修改时限: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综上所述,竞争性谈判的时间范围是 不少于3天,不得超过30天,具体天数可能会因为澄清修改、文件准备等因素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应用中,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充分沟通,确保谈判过程高效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综上所述,竞争性谈判的时间范围是 不少于3天,不得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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