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7:00:23
分装需要以下设备和工具:
1. 分装台、磅秤、天平、量杯、漏斗、药匙、药刀、瓷勺、瓷盘等分装工具。
2. 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工作鞋和风镜、橡皮(或塑料)围裙、胶靴等防护用品。
3. 消毒、清洁用具及开箱工具、洗涤干燥设备和液体灌装设备。
4. 包装用填充物(如脱脂棉、纸条等)干燥后需检查无异物,存放在密封容器中备用。包装用塑料袋、纸袋、纸盒、塞、盖等,应检查确证其清洁干燥后存放在密封容器中备用。
5. 检查待分装药品的包装是否完整,有无渗漏,外观性状是否正常。核对药品标签的品名、规格、厂牌、批号、数量与分装通知单是否相符,核对原料药、制剂的检验报告书或产品合格证。需核实净重或容积的则应进行称量,并将上述各项检查内容填写在原始记录本上,以备查考。
6. 检查成品标签的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原厂牌、质量标准、原批号、批准文号、分装单位和分装批号,检查其有无错漏或模糊不清。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分装后必须注明有效期。
此外,分装还需要以下证件和手续:
1. 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食品流通许可证。
3. 食品生产许可证。
4. 卫生许可证。
5. 食品标签审批证。
6. 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手续和食品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手续。
7.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