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0:06:54
旁听庭审的要求如下:
公民可以旁听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但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旁听人员应遵守法庭规则,不得有鼓掌、喧哗、吸烟、进食、拨打或接听电话、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的行为。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公开审判: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外国人及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中国各新闻媒体的新闻记者凭记者证参加旁听,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记录、录音、录像、摄影、转播庭审实况。
外国记者的旁听按照我国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
旁听人员需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法庭。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或者拘留。
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
旁听庭审前,应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庭规则和法律法规,以确保庭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如果需要携带通讯工具,请确保关闭或静音,避免影响法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