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3:31:52
并购的类型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划分,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分类方式:
新设型并购:并购双方都解散,重新成立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吸收型并购:目标企业解散而由并购企业所吸收。
控股型并购:并购双方均不解散,并购企业收购目标企业至控股地位。
横向并购(水平并购):并购双方处于相同或相关行业,生产经营相同或相关的产品的企业之间的并购。
纵向并购(垂直并购):优势企业将与本企业生产和销售过程处于产业链的上下游、相互紧密衔接的的企业并购进来,形成产业纵向一体化。
混合并购:综合采用多种并购方式,解决产品扩张、市场扩张或者多元化业务布局。
善意并购:并购双方通过谈判协商,被并购企业同意并接受并购企业的并购条件,双方均愿意紧密配合协同的并购。
敌意并购:并购企业在未取得目标企业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对目标企业强行并购。
间接收购:收购上市公司大股东。
直接收购:并购企业直接收购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资产。
现金收购:以现金作为并购目标公司的支付方式。
换股收购: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换取目标公司的股票或资产。
债权转股权:债权人在企业无力归还债务时,将债权转为投资,从而取得企业的控制权。
无偿划拨: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作为国有股的持股单位直接将国有股在国有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划拨。
这些分类方式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一种并购行为可能同时属于多个类型。例如,一次横向并购可能同时涉及善意和间接收购的元素。在进行并购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战略目标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并购类型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