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2:25:57
合同履约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关键事项:
防止合同履约过程中款项支付给无关第三方,确保实际结算款项与合同金额一致。
在合同中明确货物的质量标准、交付方式、期限、地点等条款。
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并明确约定金额。
确定合同双方对产品因非双方当事人过错造成的损失的风险承担时间,通常在多数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明确约定另外的风险承担时间。
我国法律允许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作为对卖方有利的条款,可防范货物交付后买方不予支付货款的风险。
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
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请尽量通过银行进行结算。现金结算涉及经办人签收,签收效力认定可能会有不必要的麻烦。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请注意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请务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可能导致索赔权的丧失。
对合同相对方提出解除合同通知存在异议的,若合同约定了异议期限,请务必在约定期限内向对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如果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无法支持。
如果合同相对方违约,不管是什么理由,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将由违约方承担。如果消极对待、放任损失的扩大,损失扩大的部分将无法请求合同相对方承担。
客户拖欠货款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时有发生,注意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
合同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应填写完整。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联系人、签收人、结算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进行书面确认。
包括合同相对方的主体信息、资质条件等,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都应详尽无遗,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以减少执行过程中的误解和争议。
合同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要求对方交付定金或保证金,应明确其法律性质,并注明“定金”或“保证金”字样,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送货单、购销单等销货凭证应记载购货人及货物特征。
通过现金方式支付的,应查明经办人是否有收款权限,并留存收款收据;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应转入合同约定的收款方账户,并注明款项性质。
交付货物时,应注意保留相关单据和验收记录,确保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数量。
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请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对方存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可以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这些注意事项,可以有效降低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风险,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