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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义务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52:23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包括:

支付租金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

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则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使用租赁物

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如无明确约定,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使用租赁物时,应避免造成损耗。

保管租赁物

妥善保管租赁物,避免毁损或灭失。

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承租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如违反规定,出租人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通知义务

在出现需要通知出租人的情形时,如租赁物需要修理或存在其他风险时,应及时通知。

返还租赁物

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

如逾期不返还,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以上义务均基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可参照《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至第七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