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14:52
收据是否为“白条”取决于其是否满足特定的条件,以下是几种不属于“白条”的收据类型:
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用于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收款人收到款项后无需缴纳税款。
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费收款收据,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特殊部门的特制凭证,如邮政部门的收据、铁路部门的客票、银行部门的特种转账凭证等。
用于单元内部产生的营业活动,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只要收据上履行了公司的一定授权审批程序,即使不是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也可以作为合法的财务凭据入账。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收据都可以作为入账的凭证,只有满足上述条件的收据才不是“白条”,可以作为会计入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