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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后怎么计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10:25    

判刑后刑期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管制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死刑缓期执行

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

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累犯起算之日,如有假释,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建议

在具体计算刑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判决书中明确写明刑种、刑期和主刑刑期的起止日期及折抵办法。

确认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以便准确折抵刑期。

注意不同类型刑罚的刑期计算方法和折抵规则,避免出现错误。

这些规定确保了刑罚执行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