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4:18:52
监视居住的执行一般是由 公安机关进行,但决定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权力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三机关共同拥有。具体分工如下: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均有权决定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的具体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
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监视居住。
总结:
监视居住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三机关,而具体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特殊情况下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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