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4:49:50
安置房结算主要依据《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根据已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面积与协议面积不一致时,以安置房实测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被征收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安置房结算手续。县城投公司会根据《选房确认书》、《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方溪安置小区房产面积实测算报告书》核算出每户被征收人的安置房结算费用,并出具《结算确认书》。
被征收人在结清款项后,持银行转账回执单到指定地点领取安置房费用结清证明和《交房确认书》。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行交房验收等手续。
若被征收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办理结算手续,将视为同意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发放过渡安置补助费截止时间,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意事项:
结算过程中,被征收人应确保提供的材料齐全,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办理。
若存在面积误差,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安置房结算的详细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