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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结算期限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13:53    

合同结算期限可以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交易性质、金额大小以及双方的协商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结算期限:

固定日期结算

可以设定为每月的某一天,如每月15日前对上一月的业务进行结算。

也可以设定为每季度末进行结算。

完成特定事件后结算

在乙方交付货物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若干工作日内完成结算。

在工程进度达到某个阶段后,例如完成一个阶段工程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

阶段性结算

对于工程进度款,可以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结算,每个阶段完成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结算。

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处理

若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按时结算,双方应协商确定顺延的期限。

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结算,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竣工后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进行结算。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适用于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且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的项目。

分段结算

对于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可以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每个阶段完成后进行结算。

法律规定的期限

一般情况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在28天至90天内完成结算。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结算期限可能有更严格的规定,需参照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在确定合同结算期限时,应综合考虑合同的性质、金额、交易习惯以及双方的实际需求,确保结算过程明确、合理,避免因期限不明确而产生纠纷。同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的具体时间节点、金额、方式以及处理特殊情况的方式,以便在实际操作中有明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