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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指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35:23    

意外伤残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器官功能丧失:

如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如双眼失明、四肢瘫痪、脑损伤导致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等。

生活自理能力丧失: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职业能力的永久性损失:

如丧失全部或部分工作能力,包括一级伤残(全残)到四级伤残(丧失部分工作能力)。

其他身体功能的永久性丧失:

如失去视觉、听觉、嗅觉、语言障碍或行为障碍等。

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伤残情况给予相应的保险赔偿,赔偿额度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在购买意外保险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了解保险公司对于意外伤残的定义和赔偿标准,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