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6:21:28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出结果时间主要取决于审查的阶段和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审查结果的概述:
收到申请后应在10日内决定提出释放/变更建议。
应在3日内作出决定。
应在3日内作出决定。
应当建议/决定释放/变更的情况包括:没有证据、无罪免刑、徒刑以下、超刑期、事实清楚、取保候审等。
审查过程中涉及病情鉴定等专业知识,需要委托鉴定,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报告,或者委托技术部门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以及组织开展听证审查的期间,不计入羁押必要性审查期限。
若案件较为复杂,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
综合以上信息,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结果通常在 5至10个工作日内作出,具体时间取决于审查的进度和案件的复杂性。若案件涉及复杂情况,则可能延长至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