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03:27
监管行为可以分为多个类别,具体如下:
对申报人的职称评审材料进行严格审查,重点监管虚假承诺、伪造信息、提供虚假材料、业绩成果不实或造假等行为。
对在评审过程中应当回避时未及时申请回避的行为进行监管。
其他违反职称评审规定的行为。
违规对外公布评审专家身份或私自接收职称评审材料。
违规对外泄露职称评审内容或在评议、打分、投票等环节存在明显不公。
利用评审专家身份违规为他人职称评审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与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存在利益交换,不能正确履行评审职责。
对评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外部监督、稽核、检查等。
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制定规章制度、敦促、禁止、限制行为等。
对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实施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和调控。
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内幕交易的可能性。
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规交易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交易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