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9:15:0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选择以下两种主要计税方式: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合计数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合并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 (累计综合所得收入(含全年一次性奖金)-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捐赠)×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需要注意的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计税方式以规划个人税负。